浅谈基层派出所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基层派出所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2]近日,笔者在深入基层派出所指导、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发现,基层派出所在日常接处警过程受理的治安案件中约有80%的案件起因为民间纠纷,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处理条件,基层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也对这些符合法定调解条件的案件进行了调解结案
但在治安案件调解过程中,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有的甚至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为此,笔者对当前我局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总结,以期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危害笔者通过帮助基层派出所进行个案分析、同基层一线派出所办案民警聊天和回访调解结案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对当前我局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认为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非自愿调解
个别民警违反自愿原则,在没有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纠纷双方还没有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未经当事人请求、同意,强行进行调解
这种情况一般是发生在当事人一方或是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执意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方当事人
而此时办理案件的公安民警不能审时度势,一味地要求双方调解处理
这不仅无益于纠纷的及时解决,而且容易引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要求调解工作的误解,认为是对方托人找到了公安机关领导或办案民警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交易,无形中为案件的最终处理增加了阻力
2、人为扩大调解范围
个别民警扩大调解的范围,以调解代替治安处罚,造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击不力,案件降格处理
如对寻衅滋事、雇凶伤害他人、为泄私愤公然损坏财物等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进行调解,超越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可以调解的范围,导致群众对法律的曲解,甚至认为只要赔了钱,就可以不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