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清廉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我市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D向纵深发展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廉洁城市的新举措;是促进廉洁思想、廉洁制度、廉洁纪律、廉洁文化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课题
它找到了全面从严治D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载体和新抓手,其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合乎必然,其主要做法、创新特色值得推介
一、“廉洁单位”创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逻辑(一)“廉洁单位”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具有契合性
D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D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我市“廉洁单位”创建围绕廉洁主题,按照D委主抓、部门联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典型引领、分级创建,紧扣实际、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进行
“廉洁单位”创建在落实D委主体责任、实现参与主体全覆盖、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作用、注重“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运用等方面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高度契合
D建引领的高度契合
在D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D
”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加强D的建设是实现有效治理的根本保障
加强D的建设,增强D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廉洁单位”创建也必然强调发挥D建引领作用,一体推进基层D建和“廉洁单位”创建工作,打造基层坚强战斗堡垒,营造崇廉尚廉风气,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参与主体的高度契合
基层社会治理强调多元共治,其参与主体从政府主导转向D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其治理方式实现政府单向管理向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型
“廉洁单位”创建契合了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