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警消极作为原因及对策公安工作三大历史使命及其宗旨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
一、民警消极作为的原因(一)新形势、新情况、新起点与旧执法观念的碰撞严重制约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为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为增强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了硬措施,如“五条禁令”、“五项规定”以及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等
这些措施的出台,对民警和一部分公安机关领导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有效改善了公安机关的公众形象
但由于传统执法理念和方式的惯性作用,“急刹车”后,一些民警不能正确认清形势,适应时代要求,对以往“管人者”的心理优势,“棍棒下出案子、口供里出证据”的行为习惯产生“怀旧”、“留恋”情绪,没有把思想转变到“执法为民”的新观念上来,从而感到束缚了手脚,民警旧的执法理念与当今新的执法环境下对民警的要求的矛盾短期内难以调和
(二)执法要求相对提高与民警综合素质较低的矛盾以及“利益驱动”的受限是民警工作消极的内因1、作为执法的主体,民警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执法的过程和结果
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这就要求公安民警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执法为民的本质,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本领和准确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
这时执法工作的高要求与民警素质偏低的矛盾就十分突出,存在说不过、跑不动、打不赢的问题,民警的业务水平、法律水平、办案技能、技巧与现实要求差距很大,而且在短时间内民警的综合素质难于提高
2、政治利益,拿刑讯逼供来说,在无其他有力证据证明犯罪时,审讯人员使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口供,的确能取得快速破案的短期效应,并造就刑讯逼供者有能力、有魄力、善断案的光辉形象,政治利益随之而来
但在目前的执法环境下,审讯人员失去了这一“捷径”,必须通过强化预审能力才能适应工作需要,而预审能力的提高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这种情况下第1页共5页一些“破案能手”就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