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开发区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发展,提升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快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环节,把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作为建设国内一流开发区的战略措施
二、加大创新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一)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升级装备能力
凡经开发区审批或备案,或报经省、市审批并按时报送投资月报表的工业性投资项目,实行技改补贴
1、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根据贷款合同实际到位资金的1%计算确定贴息额度,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根据设备采购合同金额或技术投资的1
5%计算确定资助金额,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3、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新增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税务机关应第1页共4页及时办理事前备案手续
(二)鼓励企业推进科技创新
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补助
2、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