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什么情况下可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发布单位:东莞社保局发布时间:2008-3-1点击次数:30866大中小关闭窗口答: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怎样计算
发布单位:东莞社保局发布时间:2008-3-1点击次数:34553大中小关闭窗口答: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
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张先生,非本市户籍,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850元
2007年7月,张先生办理退保手续,并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那么张先生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272元
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缴费时间缴费工资(元)实际缴费月数待遇(元)2005
07-2006
0682012850×16%×2(年)=2722006
07-2007
0688012合计24月平均缴费工资(元)(820×12+880×12)÷24(月)=850李先生,非本市户籍,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339
2006年7月,李先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时,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950
87元,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缴费时间缴费工资(元)实际缴费月数待遇(元)待遇总额(元)2002
07-2003
06665121339
25×1(年)×23%=308
872003
07-2004
670212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