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大代表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
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它对于推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着重大意义
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各级人民代表负有特殊的使命
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选出的、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治理国家的使者和代言人
因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对各级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担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更好地行使权力,发挥作用呢
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三点:首先,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
既然是一种职务,就具有和其职务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
集中到一点,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应当说,这是一种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在代表全体人民或者本行政区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说话办事
既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载入宪法,各级人大(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代表就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