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常州第一医院血液净化中心杨凤妹21
本规范只适用于依法批准的有明确标识的可重复使用的血液透析器
由具有复用及相关医学知识的主管医师决定是否复用,并由医疗单位对规范复用血液透析器负责
本规范可能未涵盖复用过程中所有可能遇到的不能预知的危险因素
一、范围本规范描述了合理复用血液透析器的基本要素,其目的是保证复用血液透析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二、需要说明的医疗问题1
复用前应向患者说明复用的意义及可能遇到的不可预知的危害,可选择是否复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HBV阳性、HIV带菌者和其他有血液传染病的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
对复用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
4三、复用记录1
血液透析器复用手册:包括有关规定、复用程序和复用设备说明等
复用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编号、血液透析器型号、每次复用的日期、复用次数、复用工作人员的签名及血液透析器功能,残余液测试结果
事件记录:包括血液透析器失效的原因及副反应
所有复用记录都应符合医学记录的标准,需注明记录日期及时间并签名
5四、复用设备及用水要求1
复用应使用反渗水
必须符合水质的生物学标准,有一定的压力和流速
消毒:水处理系统应易于清洁和消毒,确保消毒剂残余量控制在安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水质要求:定期检测用水细菌和内毒素的污染程度
细菌水平不得超过200CFU/ml内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EU/ml4
水质细菌学、内毒素检测时间:最初应每周检测1次,连续2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细菌学检测应每月1次,内毒素检测应每3个月至少1次
㈠水处理系统61
复用设备:复用设备必须确保以下功能:使血液透析器处于反超状态能反复冲洗血室和透析液室;能完成血液透析器性能及膜的完整性试验;用至少3倍血室容积的消毒液冲洗血液透析器血室及透析液室后,可用标准消毒液将其充满,以确保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