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作用彭象武王丽娟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新形势下“弹钢琴”式抓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的必然选择,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20XX年,XX县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芦溪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和实际,成立三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驻在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
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核定编制4人,分块包干各负责部门的监督,将班子内部监督转为部门班子外部监督,将业务工作责任主体与工作监督主体分离
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研究,是当前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总结和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经验,对全面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成效和体会1、有效强化了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改革前,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上由各部门纪委或纪检组自己承担
改革后,各部门党政班子作为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主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得到有效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部门或单位的责任主体地位显得更加突出,也对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1更高更新地要求
2、有效突出了派出机构工作的专职职责以往各单位分管反腐倡廉的领导,既要抓纪检监察工作,又要按照分工抓好其他业务工作,纪工委的成立突出了纪检监察干部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地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职责,强化了纪检监察的专职意识,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负责单位的独立监督权和检查权得到根本保证
3、有效拓展了监督检查的范围设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由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负第1页共4页责联系、监督指导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以及党组织关系归口芦溪管理的省、市驻县有关部门,架设了纪检监察联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桥梁,拓宽了监督检查的范围,改变了过去监督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