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签的有关规定药品标签的意义:药品标签具有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的重要作用
我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贴有标签
《中国药典》也将药品标签的内容收入凡例中,防止药品标签不规范而对临床用药引起误导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
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药品的内标签应当包含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内容
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批准文号:是鉴别假药、劣药的重要依据
目前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字母”+“八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203);生产批号表示具体生产曰期;有效期或失效期:为药品质量可以保证的期限
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用于运输、储藏的包装的标签,至少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注明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者其他标记等必要内容
例: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冷冻
原料药的标签应当注明药品名称、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同时还需注明包装数量以及运输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