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调查研究工作中的五个关系“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主题,这是多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不断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法治化的科学命题,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目标的高度概括,是对审判工作的理性认识,集中反映了审判工作的本质特征,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
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所带来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法院的审判工作日趋复杂
如何面对新形势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新世纪法院主题,这就需要我们进行调查研究
因此,调查研究是搞好审判工作的一个前提,是法院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近几年来,各级法院都把调查研究工作作为一项目标纳入重要日程,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作为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探索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的新经验和新途径
笔者就在法院工作的亲身经历和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切身体会,认为搞好法院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处理好五个关系:一、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调查研究工作在人民法院工作中虽区别于一线的审判工作,但它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硬性工作,而不是可有可无的
首先,调查研究工作可以提高干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文字综合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从而提高执法水平
其次,调查研究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审判工作的不断提高;第三,调查研究工作还可以提高审判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通过调查研究,对今后一个时期审判工作的重点及着力方向提出预测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可行性参考
因此说调查研究工作是一项“实”工作,必须作为一件“实事”来抓
但是,调查研究工作也需要务“虚”
由于调查研究工作并非是一个或几个专职调研人员即能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