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第三讲中国工资制度的沿革与改革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工资分配(49-52)一、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一)供给到包干供给制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时代下的一种大体平均的分配制度
1950年起供给制转为包干制,将个人生活费折成米按大、中、小灶三种标准法给个人,包干使用,自由支配,其余部分仍实行供给制
52年扩大了包干范围,津贴、伙食费、服装费一律折合成工资分发给个人自由支配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工资分配人民公社成立之初推行的供给制,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粮食供给制,这是各地普遍推行的方式,其办法是在公社预定分配给社员个人的消费基金中,口粮部分按国家规定的留粮指标,统一拨给公共食堂,社员无代价地到公共食堂用饭,菜金和副食品部分仍由社员出钱负担
如果将副食品也包括在供给的范围之内,就变成了第二种类型,即伙食供给制
第三种类型是基本生活供给制,供给的范围包括伙食、衣服、住房等基本生活需要,供给多少种时称多少“包”,如供给的内容包括七种,就简称“七包”,当然也有八包、十包或者十几包的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工资分配例:河北徐水县针对农民的生活供给制伙食:男女整半劳力,大、中学生(这里的大学生是指红专大学的学生)每人每月5元,小学生每人每月4元,幸福院老人每人每月4元5角,幼儿园儿童每人每月3元5角,托儿儿童所每人每月3元
伙食费一律不发给本人,以食堂为单位掌握
伙食用粮发给实物,以食堂为单位发给供应证,凭证到附近粮库领取,其他部分一律折款发给货币
为了便于掌握,各食堂可发给个人饭证
农民出门原数带走饭费,到另一食堂吃饭交费
服装日用品:男女整半劳力,每人每年发给服装布24尺,棉花1斤,鞋3双,袜子2双,毛巾1条,肥皂2块,根据需要发给草帽1顶
大中小学生、幸福院老人、儿童都有相应的规定,连托儿所儿童,每人每年也发给服装布8尺,袜子3双,毛巾2条,帽子1顶,香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