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有关工作意见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人社系统深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夯实工作基础今年,继续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工作
各单位、各科室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照“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审核确定权力事项
调整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主体及相关责任等;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行使的依据、行使职权的岗位和人员、运行程序、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等
要在“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中标明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并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形式公开
要突出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针对岗位特征、人员思想、工作实际,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归并整理、修正完善廉政风险点
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等,重新确认和评估风险等级
二、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各科室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个性化防控,制定因岗而异、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避免笼统、原则和千篇一律
要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督权的有效办法,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服务质量、态度和办事效率的相关制度等
要强化科技防控,依托本单位现有的信息化业务管理平台,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增设风险控制节点,加强对风险信息的识别、分析、预警和监控,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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