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战略部署,其中大量和基础性的措施,就是按照“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共同劳动、共同奋斗中,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共谋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共创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未来,这是社会普遍和谐的直接前提和现实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目的和归属
在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此作出了深刻的阐明和全面的部署
一、应当从哲学的高度把握“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揭示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联系,为我们正确理解“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前提
根据辩证逻辑,一个概念的科学内涵应该从其历史联系和现实根据中获得规定
从思想史上看,古今中外的一些思想家都有过社会和谐的理想追求
例如,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国老子的“小国寡民”,以及孔子及其儒家关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中和”主张,甚至还论及到“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
特别是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谐”就是他们主张的未来社会的代名词,分别在《乌托邦》和《太阳城》等著作中,进行过这方面的具体、生动的设想和描写
据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空想社会主义“提倡社会和谐”,看作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
所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思想的渊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概念,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根据现实社会实践的需要,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1页共5页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