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战略部署,其中大量和基础性的措施,就是按照“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共同劳动、共同奋斗中,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共谋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共创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未来,这是社会普遍和谐的直接前提和现实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目的和归属。在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此作出了深刻的阐明和全面的部署。一、应当从哲学的高度把握“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揭示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联系,为我们正确理解“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前提。根据辩证逻辑,一个概念的科学内涵应该从其历史联系和现实根据中获得规定。从思想史上看,古今中外的一些思想家都有过社会和谐的理想追求。例如,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国老子的“小国寡民”,以及孔子及其儒家关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中和”主张,甚至还论及到“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特别是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谐”就是他们主张的未来社会的代名词,分别在《乌托邦》和《太阳城》等著作中,进行过这方面的具体、生动的设想和描写。据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空想社会主义“提倡社会和谐”,看作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所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思想的渊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概念,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根据现实社会实践的需要,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1页共5页伟大目标和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的重大成果,是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从“和谐社会”概念提出的现实根据看,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的理论结晶,更是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而用以解决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其他实际问题的一种总目标、总思路、总战略,因而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是对社会现实认识的深化。以往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完整的社会基本上被划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三个层面。这次,我们党提出了“四位一体”的理论,即把社会划分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四个层面;而这个“社会”层面,既与其他三个层面相平行,又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由此,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和总体要求,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大量的社会矛盾都因其特有的性质而处在平和的、可化解的状态。所以,从哲学的高度看,“和谐”是事物矛盾的、而且是非对抗性矛盾的一种平衡状态,即这类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统一,是矛盾的同一性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有序状态。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依存和辩证联结的。只有通过一定形式的对立和斗争,不断地解决或化解了矛盾,才能达到和谐状态。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坚持历史唯物论《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提出的一个重大的马克思主义的新论断和新命题,它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联系,从而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我们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历史唯物论的指导。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有其物质基础,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巩固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第2页共5页而在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