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农村建设税收政策为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进步,实现农民富裕,中央连续多年制定的推动“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我当前国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目前,国家出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多,笔者认为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和营造宽松的农村经济建设的税收环境,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出台和完善支持新农村建设税收优惠政策
一、支持现代农牧副业发展
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用于农、牧、渔业生产的非营运车船,农闲期间从事运输的手扶拖拉机和自有自用摩托车给予免征车船使用税;农民购买收割和播种机械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从事农副生产经营用地和居住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二、支持为农服务型企业发展
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业产品的初加工业的农口企事业单位、重点龙头企业,给予减征或免征收所得税的支持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方面的行业,对农村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以及其他开展为农技术服务的单位,给予免征营业税或暂免征收所得税的照顾
三、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发展
1、经政府房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新农村建设的施工单位,承建的居住房屋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即,建筑容积率在2
0以下,单位建筑面积在150平方以下(不含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建筑),实际成交价格为建筑成本价的1
5倍以下,且企业成本纯利润率不超过20%,免征建筑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2、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事村村通公路、水利工程、饮水工程、电信工程和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第1页共2页建设的,参照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3、制定支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促使农村经济发展走环保型、节约化道路,促进农村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