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和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保护被保险人(投保人)利益是保险监管的首要目标
定富主席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始终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保险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被保险人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检验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被保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切实保护,不仅直接关系着保险业当前的发展态势,而且会影响到保险业的兴衰成败
加快建立和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已成为保险业最为突出和急迫的问题之一,是新形势下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点
一、充分认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服务民生思想在保险业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意义,提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保险经营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千千万万被保险人的利益问题是人民群众在保险行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保险行业最大的民生问题
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正是党和国家服务民生思想在保险业的具体体现
(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保险市场以消费者的支持为根本,而消费者的信心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利益受到保护的程度
只有把实现好被保险人的利益作为发展的立足点,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政府的支持
特别是在金融产品替代性越来越强,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保险业只有把发展建立在维护好被保险人利益基础上,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才能够长久存在和发展
(三)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保险经营的特点所决定的
保险经营成本未来性的特点,决定了保险机构在缺乏当前成本与利润压力的情况下,可能因谋取眼前利益而实施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短期行为
在保险机构内部,主要表现为少数机构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坐支保费、挪用保费、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在保险市场中,主要表现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