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效能监察基础理论问题(一)项对行政监察机关如何履行监察职能也作了明确表述,即:“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吴官正同志在江苏考察时曾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管理效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勤于政务
”在实践中,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行政效能监察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还相对薄弱
如何进一步提高理论工作水平,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为我们行政监察机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拟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基础理论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要理解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首先应了解什么是行政效能
效能的原意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
效能监察中的效能指的是行政管理的效能,即行政管理活动这一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
而行政管理活动的效能,主要从能力、效率、效果、效益这四个方面体现出来
行政管理能力是实现行政管理高效能的基本条件
不难想象,没有或缺乏行政管理能力的机关组织或工作人员不可能产生和发挥高的管理效能
行政管理效率指在单位时间里完成的管理工作量,或者说是某一行政管理工作所获的成果与完成这一工作所花时间和人力的比值
用人、用时越少,效率越高,反之亦然
行政管理效果指行政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实际成果,包括物质文明成果和精神文明成果
它是衡量行政管理好坏的直接标志
行政管理效益是指行政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直接经济利益、社会利益或客观的社会效应和社会影响
行政管理效能的这四个要素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从不同的侧面反映行政管理的效能
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行政管理活动情况的综合反映
综上所述,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