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开展摘要:所谓重点人员,指的是公安机关根据规定,对存在危害行为嫌疑或前科进行记录的人员,主要包括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及本地需要关注其他人员等
一直以来,通过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科学管控,在预防及减少违法犯罪、及时准确打击违法人员、维护国家安全及社会公共秩序稳定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并进入社会转型阶段,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重点人员脱离管制的现象越发严重,尤其是很多重点人员为脱离公安机关管控范围,往往居无定所、人户分离,对社会治安秩序形成了严重危害
针对这一情况,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员的管控能力势在必行
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特从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方向出发加以研究,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问题;对策众所周知,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基础,而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又是其中的重点及难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及社会的转型关键期,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呈增多趋势,在一段时期内,违法犯罪行为有可能呈总体上升态势
因此,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就成为了具有紧迫而又长远意义的任务
一、当前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重点人员列管范围狭小,漏管现象较为突出虽然目前我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提出了重点人员的定义及列管范围,但真正落到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很难把握
因为其中所提及的“危害行为嫌疑”,只是有一定迹象或可能性,其中很多不明显的情况,如果没有深入调查难以界定,甚至存在捕风捉影、主观臆造之嫌
基于此,目前很多基层公安机关列管重点人员之中,主要以刑释解教不足五年者为主,真正有现实危害性的重点人员列管较少
同时,目前流动外来人口作案现象增多,但外来人口列管比例却相对较小,只有部分犯罪事实被查实的流动人口列管其中,漏管情况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