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保密承诺书3篇考官保密承诺书1本人已仔细阅读和了解《扬州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和相关政策,符合报考条件,郑重承诺如下:1
报名时提交的本人信息和资格复审时所提供书面材料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聘《简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服从并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部分基本信息如下:(1)本人身份:()A
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B
参加江苏省高校毕业生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人员(2)政治面貌:()A
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月日)B
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日)C
群众:C1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C2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注: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支部大会未开或未通过的不得填写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3)是否受过处分(包括已撤销):()(注:受过处分请附说明)2
自觉服从选聘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
体检中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标准
自觉遵守体检纪律,如有隐瞒和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服从并承担一切后果
如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解决,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报考人身份证号:报考人联系电话:报考人(签名):2020年5月*日考官保密承诺书2保密承诺书(样本)(适用在岗人员)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本人庄重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