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药品的商标与商品名“一药多名”是我国医药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
近年来,“一药多名”问题日益严重,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般认为,“一药多名”现象的罪魁祸首是药品的商品名制度,这实际是一个误区
在所谓的“一药多名”中,真正的商品名只占其中一小部分,“商标药名化”才是导致该现象的主要原因
2006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颁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4号局令),对药品商品名及商标的使用作出严格限定,从而在源头上遏制了“一药多名”现象
1药品的商标与注册商标1
1商标的概念及类别商标即“商业标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商标的定义为: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可以依法使用商标
商标包含注册商标
在我国,注册商标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法定程序核准注册的商标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商标一旦获准注册,注册人即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任何人未经注册人同意,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与该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将构成商标侵权,要追究法律责任
商标注册按照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共分为45大类,每大类中还划分出若干小类
其中,人用药品属于第5大类第1小类(0501)
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在批准的类别范围内使用和受到法律保护,若想跨类别使用,则需针对该类别另行提出申请,另行注册
2商标标记——与TM商标在使用时通常需要标注特有的“商标标记”,常用的商标标记有、TM等
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这一标记在世界范围内通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其目的是告知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受法律保护,警示他人不要误用造成侵权
商标的注册标记包括和,使用时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