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
27•【字号】庆政办规〔2016〕6号•【施行日期】2016
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老年人保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庆政办规〔201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利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基层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探索发展面向基层及偏远地区的在线远程诊疗系统,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到2020年,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统筹发展
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