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19年1季度速度表等车辆备件采购合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解释、标的及交货1
1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天”、“日”指日历日,“周”指7个日历日,“月”指日历月
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1本合同标的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季度速度表等车辆备件采购的供货、验收及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2物料描述(货物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地、商标、厂家/品牌等)、物料编码、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采购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采购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乙方在交付的货物或其包装贴上商品条码,或是应按照甲方的物资编码规则转换商品条码贴上;并按照标的物向甲方提交其电子版的图片或照片
3供货范围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采购清单》
1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交货时间不超过《采购清单》中规定的货期
2交货及验收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交货时必须携带加盖乙方企业公章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并注明项目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合同的验收条款和订单
4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除外
1本合同采购清单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
合同单价已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人员培训、附加服务、除增值税外的所有税费等
如果合同采购清单出现同样物资不同单价时,按照就低单价计算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