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
05•【字号】渭政办发[2010]150号•【施行日期】2010
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1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O一O年九月五日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区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我市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市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和省、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家和省、市政府审批、核准或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县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和省、市政府审批疗外,由县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级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