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县扩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章标题:强县扩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从2002年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实施了“强县扩权”的改革,即赋予少数区位优势明显、有望培育为未来地区性中心城市的县(市)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
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扩权县(市)抓住机遇,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强县扩权后,计划直报机遇增加,项目申报成效显著,财政结算、资金拨付效率明显提高,政策信息渠道畅通
从而使其经济活力显著增强,政府财力稳步增长,综合实力逐步壮大
但同时也看到,在强县扩权改革推进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扩权政策落实不到位强县扩权后,应享有计划直接上报、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信息直接获得等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
但实际上,省辖市及部分省直部门未将有关权限直接交由扩权县(市)行使,存在着由省辖市管理和省、市两级双重管理等现象,造成扩权政策未能落实到位
如在有的省份科技部门的信息获得、项目申报和环保部门的项目审批、计划上报等行政事务仍然需要通过省辖市的有关部门来完成
扩权政策仍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是省辖市对扩权县(市)的支持力度减弱近年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了推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其中部分项目配套资金需要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承担
但扩权以后,一方面,多数省辖市认为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已经上划,对应承担的配套资金不再安排;另一方面,而省财政在下达资金计划时,资金配给比例依然按照原来的三级负担的原则,造成了原来应由省辖市配套的部分项目资金安排落空,这样就给县市发展带来很大资金制约
如在某县调查时发现,基第1页共4页建、社保等资金配套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