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塘高中聘任制改革方案条例随着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年级组管理要求的逐步规范和提高,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年级的责任,提高教育质量,经校长室研究,从二00五年起,试行年级组初聘基础上的学校聘任制
具体意见如下:一、操作步骤1、各年级在第一学期结束后,由年级领导小组从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讨论初拟出第二学期需对其进行谈话、督促、调研与考核的教师名单
2、由校长室组织考核小组在第二学期进行跟踪考核,本年级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教务处实施考核
3、通过跟踪考核,校长室给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告知各年级领导小组
4、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后,由各年级同校长室初定本年级下学年不拟录用人员
5、校长室再向其它年级推荐,如其它年级不愿录用,则作为待岗
二、实施意见1、新分配、新调入、50周岁以上教师安排由校长室根据本校师资情况向各年级推荐,年级领导小组无权挑选
2、学校从总体考虑适当调整各年级师资,各年级必须支持,服从大局
3、少数工作不认真,协作能力不强,教学成绩较差,符合学校解聘条件的教师,经学校考核后可由学校解聘
4、各年级编制数由学校核定,各年级不得超编
5、各年级初聘在现有本年级教师内进行考核聘用,不得到其它年级动员,如需调整由学校决定
三、待岗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学校其它福利待遇均不享受
待岗期间跟班听课、备课、做练习,以及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二线工作
一年后学校推荐给年级组试用,如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年级组继续不愿录用,学校只能将其解聘
新上岗第1页共2页教师第一年不享受结构工资(小工资)的全额
第一年工作的新教师没有待岗试用期,如年级组不愿录用,学校考核确实不合格,即可将其解聘
四、本条例解说权属校长室
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