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县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抓党建工作,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三条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抓党建工作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第四条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要以“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为主要目标。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五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乡镇党委领导本乡镇各党支部(总支)的党建工作;县直机关党(工)委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根据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进行双重管理,乡镇党委领导,县直机关党委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县委组织部指导。第六条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对本乡镇、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党建工第1页共5页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党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第七条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党建工作机制。第三章主要责任第八条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党建及直属单位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第九条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各党支部有效开展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镇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建设。第十条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第十一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青年、妇女、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尤其要加强在新社会组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内关爱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进一步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第十二条健全党组织建设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着力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县财政每年要继续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十三条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第十四条加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注重培训,健全制度,从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上对干部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2页共5页第十五条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第四章主要措施第十六条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调研制度。乡镇党委XX县区直机关党(工)委要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每年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乡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