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控房价的重要举措,多方筹措房源,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和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二)工作任务
201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是,总套数为500套,其中,新增限价商品房200套,各类棚户区改造300套;我县实际新增限价商品房20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496套;城南XX县区公租房项目476套竣工并分配入住
二、加大工程建设力度(一)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
在保障性住房分布较少、保障对象较多的区域,采取政府划拨土地方式,集中建设政府产权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同时加大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
(二)强制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
自2011年3月1日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归县政府所有
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一律经县政府审批
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进行土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
配建程序:1、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前,县国土局函告县住建局,征求该地块规划条件和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意见
保障性住房的配建要求在土地出让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示,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1页共5页2、县住建局出具《保障性住房配建意见》,明确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套数、套型面积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函告县国土局
3、县国土局根据规划条件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意见》,制定地块出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