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医养结合的6个重要文件医养结合是近几年逐渐兴起于各地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由于其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保障模式有效结合,实现了“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养老保障模式创新,已经成为政府决策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
也相继出台很多医养结合相关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
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
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