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县xx镇xx组96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电话180xxxxxxx
被告:苏州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x天隆xxx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xxxxxxx室;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XX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1x)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9
41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07
42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x年4月至201x年7月的扣发工资9478
84元;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
77元;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956元;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90元七、判令被告承担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201x年3月份,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工作岗位为文员兼销售,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双休日照常上班
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1800元/月,销售佣金支付比例为0
8%;只要有一套商铺成交,此后工资每月就可增加200元,佣金比例也增长为0
2012年4月份,原告成交商铺后,除佣金外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
201x年12月底,原告因母亲住院向被告提出请假,因情况紧急,被告口头予以批准,并称201x年12月份工资届时通过农业银行转给原告
201x年4月份,原告母亲情况稳定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工资涨至2300元/月,佣金比例调整为0
201x年3月至今,原告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然,被告却一直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