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使其尽快成为学科梯队的重要后备力量,促进青年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择优遴选,强化培养,动态管理,滚动发展
二、申报条件(一)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德才兼备,教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讲授过2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四)具有相对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勇于开拓,能开展专业学术研究工作
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1、近三年在《泉州师范学院核心期刊目录》中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
2、近三年参与完成省级科研课题(排名前三),或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是主要参加者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获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排名前二省级排名前五),或获过校教学竞赛奖,或讲授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三)
三、选拔程序(一)人事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各二级学院(教研部)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并予以公布
(二)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教研部)提交《泉州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公开述职,二级学院(教研部)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提出初选意见并公示
(四)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五)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名单
(六)青年骨干教师名单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四、培养措施(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为3年
(二)每位青年骨干教师由所在二级学院(教研部)配备具有较强思想素质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副教授任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根据青年骨干教师的个人特点和学科发展情况进行精心培养,发挥“传、帮、带”作用
二级学院(教研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