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育管理工作意见省级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党工委,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在临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为把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具竞争力城市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2、坚持条块结合、共同管理的原则;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4、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1、创新组织设置,实行流动党员区域联动一体化管理
各镇(街道)要根据外出党员的从业结构、外出流向和分布状况,因地制宜,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条件成熟的应及时设立党委(党总支)
目前难以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依托商会或行业协会设立的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负责流动党员的联系、教育和管理
实行流动党员三级管理,市委组织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下设流动党员联络第1页共4页服务中心,省级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党工委和各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都要建立党支部,村(社区)、工业园区、项目工地和集贸市场等流动党员密集地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点,构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
2、创新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