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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与服务规范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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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家庭医生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相关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其运作与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家庭医生工作室的设置、运行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980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15981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DB31/T487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卫基层〔2013〕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家庭医生FamilyDoctor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并与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注册全科医师(包括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是执行全科医疗的卫生服务提供者。3.2家庭医生工作室FamilyDoctorStudio是以主管家庭医生领衔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健康管理的服务载体之一。3.3社区护士CommunityNurse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3.4签约居民ContactedResident本标准“签约居民”指与家庭医生建立契约服务关系的社区居民。4工作室基本要求4.1工作室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为符合要求的主管家庭医生设置工作室,并按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人员。设置工作室应以工作室主管家庭医生姓名作为识别名,采用规范的冠名格式。标志要求详见附录A。4.2设施要求4.2.1场所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服务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场所环境宜温馨舒适。工作室应设在签约居民就诊方便的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在郊县,宜可借助村卫生室等场地作为工作室服务场所。4.2.2设备配置工作室的硬件配置要求见表1。表1工作室硬件配置要求表工作室内设备配置办公设备办公桌椅(凳)就诊椅(凳)电脑病史打印机宣传资料架洗手池医疗废弃物桶普通污物桶诊疗设备诊察床血压计听诊器身高体重测量仪皮尺眼底镜叩诊锤手电筒耳镜通讯设备固定电话网络信息系统全科门诊诊疗系统双向转诊系统预约门诊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居民签约系统出诊设备出诊诊疗设备出诊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注射换药器材眼底镜便携式电脑或移动终端信息系统移动诊疗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居民签约系统其他配置交通设备a工作服b注1:硬件设施的具体配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要求进行选定和设计,鼓励适当多配置诊疗设备;注2:根据工作需要,工作室可因地制宜设置辅助空间与服务设施,如电子全科诊疗仪、健康宣教设备、社工志愿者服务点等;a交通设备配置:服务半径在1.5公里内的宜配备自行车,服务半径在1.5-5公里的宜配备助力车,服务半径在5公里以上宜配备机动车;b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有统一的家庭医生及社区护士的出诊服。各种设施设备应符合GB15980、GB15981要求,保证处于良好状态。4.3双向转诊平台要求工作室应至少与附近一家综合性二级或三级医院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家庭医生双向转诊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撑。4.4人员配置4.4.1人员组成每个工作室应配置一名及以上家庭医生和一名及以上社区护士,并设一个主管家庭医生岗位,家庭医生和社区护士的配备数应与服务范围、签约居民数、服务能力相适应。在郊区县,可将乡村医生作为工作室的必要成员。有条件的工作室宜配备医学类和非医学类其他专兼职人员作为家庭医生技术助手和行政助手协助工作室开展工作。4.4.2主管家庭医生要求主管家庭医生应爱岗敬业,善于沟通,临床基础扎实,医德医风良好,且在社区居民中具备较好口碑、有着较好签约服务基础,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a)工作年限:从事家庭医生工作岗位两年及以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三年及以上;b)专业职称: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全科医师资格,或高年资全科主治医师及经规范化培养的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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