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关系在玉的上级垂直管理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近年来,针对党员流动日益频繁、流动方式日趋多样的新形势,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上级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形势发展,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中也出现了接转权限不清、手续繁琐、组织关系接转与党员档案管理脱节等新问题,影响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入手,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密党的组织,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二、进一步明确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一)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第1页共4页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3、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4、对于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特别是外来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乡镇(办事处)党委以及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三)对党员的要求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三、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一)非公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1、在非公企业发展的党员原则上不得将组织关系转至其本人户籍所在村(居、社区)。出现以下情况,经上级党委同意的除外: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村里工作需要,拟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被选举担任村(居、社区)委会副职以上职务的。2、鼓励在非公企业工作、组织关系在村(居、社区)的党员将组织关系接转到非公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村(居、社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企业后,可以列席原组织关系所在村(居、社区)党组织各项会议,在村(居、社区)党组织换第2页共4页届选举期间,经上级党委同意,可以暂时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迁回原党组织所在地参加选举。乡镇党委要做好此类人员的备案登记工作。3、非公企业党员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接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新的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乡镇党员服务中心或企业所在的非公企业党建编组区核心党组织。(二)转业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转业退伍军人可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就业单位党组织,也可以迁回村(居、社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