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xx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市民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巩固发展绿化成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城市绿化条例》、《xx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林木、绿地的认建认养管理
第三条林木、绿地认建认养(以下简称“认建认养”)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程序,以自愿出资、投工投劳等形式,开展一定数量、面积的林木种植或绿地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认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和认建绿地、认养古树名木为主要内容的绿色文明公益活动
鼓励和支持县级以上林业、住建、交通、水务、农业、教育、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部队等单位组织开展认建认养工作
第五条市、区市县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认建认养工作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委办”)负责组织市、区市县林业、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认建认养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坚持自愿的原则,认建认养的林木、绿地权属归原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所有
第七条认建认养林木、绿地的建设和养护标准,按照市绿委办制定的技术标准执行
第八条认建认养林木、绿地的资金标准,可参照xx省公益林建设标准和园林绿化相关养护定额标准执行,或由林木、绿地权属方和认建认养方参照工程预算定额进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认建认养实行协议管理
林木、绿地权属或管理单位直接与认建认养方协商签订认建认养协议,明确认建认养的第1页共5页地点、期限、面积、林种、类型、内容、形式、费用及权利义务等
同时,将相关协议报绿化主管部门
第十条认建认养的主要林种:(一)本市区域内的防护林,即以防护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