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和经营层中的党员管理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经营层紧密配合,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及单位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
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经营层中的党员管理人员目标管理
第三条公司党委的党风廉政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向上级主管机关及其纪委、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二)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公司党委成员、经营层中的党员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中的党员党风廉政情况负责
(三)组织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检查公司机关党委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导查处重大违纪案件,领导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
第四条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
(一)公司纪委、监察部门是公司党委、经营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归口职能管理部门
协助公司党委和经营层抓好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上级报告情况
(二)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制定有关规划、制度和措施
(三)对公司党委及其成员和中层以上党员管理人员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党组、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等情况,考察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组、支部)及管理层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配合公司党建部门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第1页共6页(四)组织或直接查处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方面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纪案件;受理有关党风廉政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认真执行保障共产党员民主权利和保护检举人、控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