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相关知识讲座一、历史上有关工伤方面的法律依据□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1957年《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1995年《劳动法》□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8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11年《社会保险法》《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2年《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二、工伤的定义及认定标准(一)工伤的定义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工作、执行职务行为或从事与工作、执行职务相关的活动,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
(二)属于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申请工伤认定主体时限受理部门职工所在单位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起30天内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沧州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起1年内(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