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保障性住房的对中国的启示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新建或收购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和特定用途的住房
它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对多年以来各类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廉租房等)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
作为解决居民住房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有效政策供给,社会保障性住房在发达工业国家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多层次供应体系和灵活高效的运作机制,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正处于探索的初级发展阶段
因此,需要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模式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和管理体系
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或将高达1000万套,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
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但这一计划要想真正实现需要健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支撑
保障性住房本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很有效地措施,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但就现在来说大量的问题都致使保障性住房不能成为一项切实利民的政策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甚至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
保障性住房在国外也是困难家庭居住的第一选择,有很多国家的保障住房政策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善
以下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政策在我国的适用度:英国——“共有产权”模式:其方式就是先购买部分产权,然后逐步购买完全产权
英国的成功实践,让共有产权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了一定的吸引力
目前在我国一线或二线城市,即便政府支付50%,很多居民家庭或许仍然难以负担剩余部分
所以,此举比较适合三线城市或者中等收入家庭
韩国——10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