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如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主要重在心中有民,做到用权为民、用权惠民、用权利民。一、严以用权,要做到用权为民用权为民,是党的要求。为谁用权是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能否正确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党的要求是为民用权,用权为民。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用权为民,是百姓的期待。为官者不可能把权力带进坟墓,而权力却可以把为官者送进坟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因此,在对待权力上,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对待权力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要做到用权为民,不负百姓期待。用权为民,是清廉的准则。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要求用权为民,廉洁从政是党员领导干部清廉的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正确处理权力的公与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掌管着公共资源,公私分明、秉公用权,是起码的政治道德和为政操守;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既为老百姓所不容,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如周永康之流就是例证。二、严以用权,要做到用权惠民人社部门是民生部门,就是要为民搞好服务,做到用权惠民。用权惠民,要牢记职责。党员干部要知道权力意味着责任,第1页共4页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要明确职责所在,心中有责,时刻牢记肩负使命,始终做到兢兢业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一不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属于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当尽心尽力,决人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二不满足于当“太平官”,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而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只有牢记职责使命,才会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活用政策为群众解决难题、适用政策为群众提供服务、巧用政策为群众创造机会,真正发挥人社工作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作用。用权惠民,要正确履责。领导干部作为决策者,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方面都熟悉、都了解、都精通,做到万事周全。在作决策的时候,搞“一言堂”、“拍脑袋”,就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导致不可预期的后果。实践证明,很多领导干部出事,就出在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上。特别是对人权、物权、事权、财权等敏感问题,既要坚持原则、讲究政策,又要灵活把握。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和指导职能,什么事该管、什么事该放,必须要有个度,绝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问。特别是在一些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必须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真正使决策成为集思广益的过程,更加符合工作实际,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让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更加信任党、更加信任我们的领导干部。用权惠民,要依法行责。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不断强化法律意识的过程中,用法律建立秩序、规范秩序、完善秩序、整顿秩序,以新的姿态、新的思路,来适应新常态的要求。要恪守权力的界限,做到“心中有法”,破第2页共4页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