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村(社区)”、创优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
29•【字号】东府[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
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村(社区)”、创优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11〕4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我市环卫工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为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覆盖及创建“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村(社区)”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巩固成果,推进我市整治环境卫生和“创优”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青皇村等227个村(社区)2010年度“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村(社区)”称号,授予莞城街道办事处等23个单位2010年度创优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钟耀祥等518位同志2010年度创优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城市升级为重点,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总体要求,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环卫整治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促进我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村(社区)”、创优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村(社区)”、创优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一、2010年度“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