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关于印发《公安武清分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4
20•【字号】津公武〔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
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关于印发《公安武清分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派出所,分局有关直属单位:现将《公安武清分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2月20日公安武清分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武清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并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分局党委决定,从今年2月中旬起至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中央、市委、区委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突出抓好公安机关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大力推进“美丽武清、平安武清”建设,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目标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分局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民警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牢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