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
20•【字号】渝北府办〔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
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0日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改革试点,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家门口、有温度、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弘扬孝老敬老中华传统美德,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服务体系全面完善
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设施布局充分均衡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社区居家养老资源与服务统筹调配能力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