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基层检察院转变执法理念的思考一、新时期检察公信力建设面临的形势执法公信力是检验检察工作是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和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检察机关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是当前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曹建明检察长在江苏调研时指出:“要把人民作为检察工作全部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然而在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中,当前仍然存在着社会关系变化剧烈、社会矛盾尖锐复杂、思想观念激荡碰撞的局面,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通过检察职能查办职务犯罪、追诉犯罪和监督纠正违法来发挥整合、稳定和团结的社会功能寄予厚望
同时,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深度和自由度都空前增加,检察机关及其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甚至检察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处于网络民意的实时关注下,检察公信力建设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制约和阻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现实因素大量存在,比如在司法理念方面,存在缺乏公信力意识,或者公信力意识不强的问题;在检察行为方面,存在没有从事关执法公信力提升的高度,严格规范检察行为的问题;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方面,存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一些方面与提升执法公信力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执法办案力度和公正性方面,存在有的地方执法办案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力度不大,质量不高,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提升的问题;在执法办案的权威性方面,存在一些地方检察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提升执法公信力缺乏有力支撑的问题;在检察官素质方面,存在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与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高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所以,转变基层检察院执法工作理念和措施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转变执法工作理念,奠定公信力建设基石为了适应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彻底转变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理念,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