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纳税服务工作心得体会纳税服务创新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推动税收工作创新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服务不仅是新时期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现代税务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如何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效也成为我们税务机关当前必须抓好抓实的重要课题,对于灾后重建中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这个课题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抓好抓实,从而实现严格意义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此,笔者拟结合自己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认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理念创新理念创新引领实践创新
推进理念创新,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转化为纳税服务创新发展的行动准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而有力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更好地适应“止滑提速、爬坡上行、加快发展”经济工作新要求,更好地满足灾区纳税人的新期待,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着力做到三个“破除”和三个“牢固树立”
破除关系对立观念,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
要切实转变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对立起来的观念,同时,也要避免出现因“过分”强调服务而降低执法标准的现象,真正把服务和执法统一起来、衔接起来,使服务和执法真正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为此,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我们应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纳税服务理念,在规范执法中体现服务,通过优化服务促进执法
破除地位优势观念,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
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来既是税收管理者,也是服务提供者和被监督者;纳税人既是接受管理者,也是享受服务者和监督者
特别是在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等特定领域,纳税人有时还会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税务机关则负有更多的义务和第1页共3页责任
因此,必须破除税务机关“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