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第3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办研2014第488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我院成立了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分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查
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一、制度完善领导重视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商丘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商丘学院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商丘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管理文件,成立了商丘学院学位论文作假检查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王锡仲副组长:卢亚东单伟龙1成员:王进学石洪礼金素云张玉中杨世松李留记赵利民潘一展李伟华刘俊杰魏彬豁泽春王国胜李喜贵刘福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学风规范的制度建设,加大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尤其是针对学生买卖、代写学术论文等作假行为,从制度上进行遏制,以促进学术建设,保证学院的科学发展
在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专项检查安排的通知后,我院专门召开论文作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传达文件精神,研讨文件内容
各分院先对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资料等自查,学院逐一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并随机抽取了94篇论文,其中商学院30篇,工商管理学院12篇,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0篇,传媒与艺术学院10篇,风景园林学院10篇,文学院11篇,外国语学院6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篇,体育学院2篇
通过中国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文字复制2比均低于30%,符合答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