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
16•【字号】青人社厅函〔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
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社会工作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民政厅,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2019年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一)国家合格标准: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国家合格标准各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省有148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颁发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三区三州”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在“三区三州”试行单独划定合格标准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反复测算和研究决定,确定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省内“三区三州”合格标准:各科目均为5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省有50人通过考试(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2),并颁发“三区三州”职业资格证书
“三区三州”职业资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在省内“三区三州”范围内有效
二、资格发放须知(一)提交有关资料
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资料:1
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2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资格证书办理时限及地点
资格证书办理时间为2020年1月至3月,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为青海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1408室(城西区五四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