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怎样认识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实质?上一页【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三权分立制是国家政权运行的一种制度规则,属于政体范畴。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最典型的国家之一。了解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有助于我们理解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深刻认识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国家管理的特点。【问题解析】一、三权分立制建立的思想基础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最典型的国家之一,所谓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构来分别行使这些权力,同时三个权力机关又相互制衡的权力体制。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一)分权思想产生的背景资本主义以前的奴隶制国家一部分和封建国家的大部分,盛行君主制政体,其国家机构组织原则,一般为君主集权制。按照这一原则,国家权力全部集中在最高统治者君主手中。其国家权力也存在立法、行政、司法的分类,但这三种权力都源于和授自君主,受君主统一控制和监督。君主权力高于一切,君主是国家最高主宰,官僚队伍和官僚机构臣属于君主,是君主的仆人和配备物。从权力结构看,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行政权高于立法、司法权,这种三权关系所形成的权力结构所要求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专制型的政权组织形式,其国家机构的体制是君主专制。在封建社会末期,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孕育近于成熟,国王、贵族和市民三者展开权力争斗,出现了等级间结成联盟,相互制约的局面,形成了以等级代表会议为政治舞台的等级分权格局。后来,资产阶级成长壮大,它以由等级代表会议发展而来的议会为阵地,同以国王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争夺统治,分享权力。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阶级的政治统治,随之也否定了君主专制的国家机构。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后,普遍实行了共和制政体,依据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的分权与制衡学说,形成三权鼎立的权力结构、政权组织形式,三权分立与制衡成为资本主义国家设计与组建国家机构的理论原则和法制原则。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它们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形成鼎立之势,而又互相制约和平衡。(二)三权分立思想的发展过程三权分立这一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和政权组织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提出了阶级分权学说,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其中以立法权地位最高,由议会掌握,行政权则由国王掌握(联盟权实际为行政权的一部分)。洛克的阶级分权学说的实质是要削弱国王的权力和地位,而让新兴资产阶级控制的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政治倾向和利益倾向显然在新兴资产阶级一边。其实质是王权、贵族和资产阶级争夺统治权和分享统治权。到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主张司法独立。他强调,由于任何政府都有腐化的趋向和扩张权力的自发倾向,为了防止专制,应当实行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权力结构。孟德斯鸠提出并奠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基础,其实质是反对和防止国王的专制统治,以保障谋求发展的新兴资产阶级所需要的自由。后来,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在总结反对封建专制统治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各国普遍确认和实行了三权分立与制衡这一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即统一的国家权力分解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相互制约平衡。这时,这一原则已不再具有等级分权阶级分权的意义,而成为资产阶级一个阶级为防止统治集团中个别人或少数人实行专制统治而作出的政治制度安排,成为资产阶级在国家机构内部协调关系,整合统治力量的方法和手段。二、三权分立的制度设置资本主义国家在立国伊始,即实行法治的国家治理形式,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度化法制化,成为西方国家建构国家机构的法制原则。在西方各国宪法中,它通常表现为下述几方面的制度设计:(1)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