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2010年3月8日经教师大会表决通过)一、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瓯教政2009(201)关于《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1、实施范围: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2、实施时间:从2009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
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项目构成与分配比例: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计算确定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30%)、月绩效考核奖(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45%)、学校机动奖(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25%)、传统节日补贴四大部分
3、传统节日补贴:每年(原则上人均不超过)4000元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实施细则:(一)学年度绩效考核奖1、根据区教育局制定下发《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根据《三垟中学教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参加学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