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完善地震工作管理机制,强化防震减灾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实现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XX省防震减灾条例》等要求,现就加强全区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目标任务是。在全区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有效提高地震灾害综合抗御能力,到20XX年基本达到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措施(一)突出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各类建筑物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基础设施尽可能地建成抗震工程,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审查。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必须依据地质情况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对抗震设计质量负责。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抗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第1页共5页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抗震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的要求和规范施工,保证监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担人防工程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与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标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发改、规划、水务等部门在收到项目选址申请时,确认该项目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同级地震部门。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依法编制。未达到地震安评报告确认的抗震设防要求的,相关部门不得进行工程各项审批。2.加快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建设、地震等部门要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农村,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民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为。新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必须按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农居建设质量。3.实施现有建筑和工程的抗震能力调查。建设部门要抓紧对XX县区建筑、村镇两层以上和跨度12米以上的建筑,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对抗震性能差的房屋要采取积极措施,制定配套政策,进行抗震加固和改造。建设、水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对水库湖泊、水务重点工程、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加强地下活断层探测,按照规划序时进度,对我区范围内的断裂带进行探测和危险性评价。4.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广电文化、科协等部门配合,要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第2页共5页把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到千家万户。(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1.加快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