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为加强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并且能够运用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研究设计的能力
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
第二章管理目标与过程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与毕业实践、毕业实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确定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必须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1.课题所涉及的知识和技术应在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根据课题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可有一定的突破;鼓励学生有所创新和拓展,或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和渗透
2.课题的选定: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