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
09•【字号】东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
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陆续推出若干批具体政策措施
现将《2021年起实施的新政策清单》《2020年年底到期需继续实施的政策清单》《2020年年底到期不再延续的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9日2021年起实施的新政策清单第一批共计57项
一、扩大内需1
对县区、市属开发区年度创业投资实际募资额和实际投资额,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技改投资、民间投资、“四新”投资总量及增幅进行考核,排名全市前三位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
对新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2021年度文旅专项资金安排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3
支持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对成功创建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通过2021年度文旅专项资金安排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4
市级财政补助1
25亿元,支持东营综合保税区、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黄三角农高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5
市级财政安排新基建工作绩效奖励200万元,推进5G通信、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