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Sep.,2011第40卷第5期JournalofShaanxiNormal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Edition)Vol.40No.5■经济学研究公共选择理论视野下的高房价成因解读———兼谈物业税开征的可行性刘明(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陕西西安710062)摘要: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解读我国近期房价的高涨,其原因很多,既有政治市场中政府失灵的因素,也有特殊利益集团的推波助澜,并非物业税缺位或不健全一种因素造成
要对当前的高房价进行调控,应从改革财政体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重构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出台有效的货币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监督管理入手,并辅之于物业税的开征等;考虑到我国目前开征物业税将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应有步骤有选择地开征物业税
关键词:房地产管理;利益集团;高房价;物业税中图分类号:F293.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283(2011)05-0017-08收稿日期:2011-03-18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0JK110);西安财经学院2010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10JD06)作者简介:刘明,女,陕西西安市人,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教授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2010年以来,商品房价格的飞速上涨使得政府不得不出台系列调控措施
随着上海市、重庆市物业税的陆续出台,物业税开征已初见端倪
由于我国物业税的开征既承担着健全地方税系,形成地方税收的功能,又肩负着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公平收入分配的重任,因而物业税推出的时机、物业税改革的模式必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从近年来学界探讨情况看,在关于纳税人是房产所有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课税对象是商品房地产,收入应归地方政府等方面基本达成了共识[1],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争议:一是土地出让金